皖江工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皖江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
(皖工校政〔2023〕49 号)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41号令)、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学历管 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2〕40号)等文件精神,结 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转专业工作遵循自主申请、公平、公正、 公开和规范的原则。
第二条 学校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学 生转专业工作,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 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院长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院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 等人员组成的转专业工作组。学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加强 对转专业工作的监督。
第三条 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仅有一次申请转专业机会, 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转专业工作开展期间,可以选择接 受填报专业所在学院的专业调剂建议(仅限院内调剂)。
第四条 转专业申请时间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末。退役 士兵学生根据其入伍和退役时间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条 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
年级实际在籍学生人数的15%。
第六条 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对专业的兴趣和专长申请转 专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二)应予退学者;
(三)拟转入专业无接纳能力者;
(四)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招生时对其专业有 明确限制者;
(五)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情形者。 第七条 转专业办理程序
(一)二级学院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前制定本学院转专 业考核办法(见附件),考核办法经教务部审核通过后在学 校网站公布,二级学院在其学院网站同时公布。
(二)教务部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发布本年度转专业工 作通知。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照教务部、二级学院发布的 转专业通知和考核办法,通过教务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逾 期未申请,视为放弃。转专业申请主要信息包括:转入专业 志愿、学业情况、奖惩情况及是否接受专业调剂等。
(三)转出学院做好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填报指导及资格 初审工作,教务部对审查结果进行复审。
(四)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转专业考核办法,负责对申 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须经学院转专业 工作组集体研究通过,并将考核结果在其网站公示五个工作
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部。
(五)教务部负责汇总全校转专业学生拟录取名单,提 交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
(六)教务部办理有关转入手续。学生转专业后,其学 籍转入新专业,从转入的学期起按所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 学费;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学校按转入专业的 要求审核其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
第七条 学生转专业后,转出专业和转入专业相同且考 核合格的课程可免修;相近课程,需按照《皖江工学院学籍 异动学生课程置换管理办法(试行)》(皖工教务〔2023〕 10号) 申请课程学分置换;需补修的课程, 由转入学院指导 其选课补修。各学院需跟踪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业指导,帮 助学生尽快完成课程置换、补修。
第八条 转专业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 转专业工作纪律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第九条 各部门做好转专业学生学籍等信息变更、培养 方案变动审核和档案材料的转出或接收,调整宿舍等后续工 作。
第十条 本办法从2023级入学的学生开始执行。原《皖 江工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皖工校政〔2019〕 341号) 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
(参考模板)
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潜能 和专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 皖江工学院学生校内转专
业实施办法(修订)》(皖工〔2023〕 号)和《皖江工学院本科
生学籍管理条例(修订)》(皖工校政〔2021〕99 号)等相关文件
精神,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权。
2.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 3.
第二条 申请条件(各学院根据学院专业特点, 自行设置)
1. 2. 3.
第三条 组织考核
1.考核的方式。(笔试、面试或其它等)
2.考核的内容。 3.评定的依据。 4.录取的原则。
5.根据面试(笔试)结果,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讨论择优确定各 专业拟转入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务部审核。
第四条 接收计划
学院 2023 年各专业计划可接收转入学生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2023 级现有人数 | 计划可接收转入人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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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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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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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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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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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受转入学生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一年级在籍学生人数的 15%)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学生申请转专业经批准后,应按所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补修完 成应修课程。
2.学院咨询电话:*****, **老师。
附件:1. 学院各专业 2023 级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压缩包 或挂在学院网站,在通知中注明查看方式)
****学院
2023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