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 育大会精神,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 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 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1.遵循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2.遵循人才培养符合社会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原则;
3.遵循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4.遵循质量保证,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5.遵循择优调整,满足学生转专业要求的原则。
二、转专业时间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可在第二学期申请转专 业。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转专业,只能在转入专业就读。
三、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 挥其潜力和特长的;
2.因身体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3.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 业的,经学生申请,可以申请转专业。此类学生不受拟转入专业 接收限额限制;
4.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或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 的发展变化以及学校的办学资源变化等情况,须调整相关学生所 学专业的;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跨学历层次的;
2.由低批次录取专业到高批次录取专业的;
3.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 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录取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 的,专升本等);
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
5.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不得转入其他类专业;
五、转专业的程序
1.各学院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的具体实施,组长由院 长担任。各学院要加强专业引导和专业介绍,保证学生能够充分 了解专业的办学特点、就业情况和专业发展趋势。在充分尊重学 生意愿的基础上,告知学生要预先充分了解本专业和拟转入专业 的专业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转专业,为学生理性 选择打好基础。
2.转入专业接收学生数各学院可根据本专业师资状况、培养能力、教学资源、实验条件等设置,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3.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转专业条件,并由学生本人提出 书面申请,同时填写《南阳师范学院转专业申请表》,由转出学 院院长签字备案。
4.转入学院负责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符合条件的由拟 转入学院院长签字,并由拟转入院系汇总报送教务处。
5.学校统一组织转专业考试,转专业学生考试课程设置原则 为:申请转入理科、工科专业的学生考《高等数学》课程,申请 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生考《大学语文》课程,转入外国语言类专业 的同时需参加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语言考核。
6.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及各专业可接纳转专业学生人数确定 转专业学生名单。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同意 后,公布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天。
7.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办理学 籍变动手续。
8.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标准收费并执行新专业的 培养计划,相同课程的公共必修、选修课程的学分可相互抵认, 所缺的必修课程必须补修,在原专业修得的专业课程可作为选修 课认定。
六、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由教务处负责解
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