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各学院: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根据《普通 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华航校发〔2020〕39 号)中 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现将 2023 级学生转专业有关事宜通 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我校 2023 级有学籍在校学生。
二、转专业条件与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生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需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 明);或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转入后能更好地发挥其特 长的(需要有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所属学院的条件要求。
2.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的;
(2)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互转的;
(3)校企合作专业与非校企合作专业互转的;
(4)专接本的。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拟接收学生计划及要求并填报《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生转专业计划审核表》(见附 件 1),鉴于高考改革,请各学院在填写“条件要求”一栏时 务必考虑全面,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条件。
2.各学院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前将附件 1 的电子版和主 管院长签字并加盖本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报送到学籍学位管理 办公室。
3.2023 年 12 月 5 日前教务处网站发布全校各专业接收计 划及要求;
4.2023 年 12 月 15 日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将填好的《北华 航天工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 电子版上 交本学院教学办公室(逾期不交者后果自负),由各学院教学 办公室汇总后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前分别转给学生申请转入的 相关学院教学办公室;
5.2024 年 3 月 1 日前各学院完成申请转入的学生考核和 审批工作,并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在本学院公示(院系内公示3 天),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和《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生转专 业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6.2024 年 3 月 6 日前教务处完成拟批准转专业学生的复 核工作,并在教务处网站发布拟批准转专业学生的通知。
四、其他说明
1.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 1 次,已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 生不得再次提出转专业或退转申请;
2.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 需认真完成本专业本学期的课 程;
3.转专业学生执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毕业时按转入专业 的毕业要求审核毕业资格;
4. 按 照转入专业培 养方案,批准 转专业的学生 在 2023—2024 学年第 1 学期未修读的转入专业开设的课程,须 在毕业前完成修读,若原专业课程与转入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相 近可申请课程替代或免修(由课程开课学院负责认定);
5.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专业 所属学院学生办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转专 业资格,仍回原专业学习;
6.转入新专业学生使用教材由其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