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根据《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重城管院发〔2022〕52 号)文件。关于转专业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新生转专业必须在学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并在校学习满一学期后,方可申请办理。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所有公共必修课考试成绩全部及格(合格)及以上。
学生应当在所录取的专业学习,一般不得转专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因创新创业或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休学,在入学或复学后需转入与创新创业或服役相关专业学习的;
(五)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者休学学生复学后,原专业停办或调整的;
(六)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因素的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二、申请程序
学生转专业,应由学生本人在大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或者第二学期期末结束前二周内,由学生本人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手续,其他时间不受理转专业申请。退役复学、创新创业复学的学生转专业申请时间不受此条限制,但要在相应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完审批手续。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学籍管理部门在教育部学信网和学校教务系统中进行异动处理。转专业结果以学校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已进入二年级下学期的;
(三)不同类别、学科跨度较大,不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的;
(四)因实习实训教学条件、专业建设、师资队伍、班级容量等条件限制,转入二级学院考试或考核不同意接收转专业的;
(五)学制不同的;
(六)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七)应予退学的;
(八)公共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不合格)的;
(九)其他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