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第五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七条 新生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 或出现专业不适应等特殊困难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 新生转专业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经转入、转出系同意, 学校审核、公示、批准后,可转入相应专业。转专业具体按《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办法》办理。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学校优先考虑其转专业需要。
第二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学生在校修业超过 1 年的;
(二)专业学制不同的;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四)五年一贯制、单招、对口和统招招生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五)已经转过 1 次专业的;
(六)应予退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