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第二十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各专业的教学条件得到良好利用和发挥,学生应当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对确有必要转专业的,在入学满一学期后向教务处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应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一)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二) 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休学创业和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在校期间受到处分者;
(二)有一门(含一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三)跨科类转专业的;
(四)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五)其他经学院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第二十三条 转专业学生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学生转专业,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审核通过后报学籍科。
(二)学院在每年的3月份集中受理转专业事宜。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开学第一周内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须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方可毕业。对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如学生在原专业未修,应予补修。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期间,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手续。